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理念,进一步提升学生评教工作的科学性,学校对学评教评价方法进行了优化完善。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7月5日。
二、评教范围
被评对象为本学期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参评主体为本学期修读相关本科课程的全体学生。
三、评教方式和内容
本次学生评教采用线上评教模式,参评学生须按照《学评教登录方式》(附件1)完成系统登录,并依据《学评教操作说明》(附件2)在规定时限内开展评教工作。其中,登录方式与往期保持一致,操作说明结合实际需求进行了优化更新。
学生应紧密结合教师授课实际表现和自身学习体验,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维度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四、相关要求
1. 学生评教是落实学生中心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生所在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客观、公正评教。
2. 请全体学生认真阅读评教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学期所学课程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
3. 学生评教实行匿名评价,保障学生评价的独立性和真实性。
联系人:吴昊,联系电话:86633046。
附件1:学评教登录方式
附件2:学评教操作说明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