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各主要环节质量标准》(浙中大发〔2013〕95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安排的质量控制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学校开展教学日历的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检查方式:采用校、院二级检查的方式,先学院自查,后学校督查。
2.检查时间:3月14日~3月27日学院进行自查。
3.检查内容:本学期开课的所有课程,重点检查教学日历学时安排与教学任务是否一致;教学内容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尤其是理论课是否存在有4节连上、实验教学内容安排是否衔接理论教学等情况。
各学院于3月28日上午11:00时前将自查结果纸质材料交到教务处质量管理科(23-649,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83549),电子材料发送到787910306@qq.com邮箱。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纳入学院年度教学考核。
附件:教学日历自查表
教 务 处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