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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调整结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4-04-15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调整完善基层业务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浙中医大党委发〔201835号)及《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22103号)等文件精神,经各教学单位推荐并公示,教务处审核,教学委员会审定,现将新一轮基层教学组织调整结果公布(详见附件1)。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调整结果组织好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工作,强化基本功能,发挥教学特色,建设结构合理、责权清晰、运行有效的基层教学组织体系,不断提升本科教学建设水平和一流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设置及负责人一览表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4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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