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切实加强我校教学工作,推进各学院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高校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6)》精神及《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院长年度教学述职评议的通知》,现将2016年度院长教学述职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
全校各学院院长(含体育部)。
二、述职内容
1.领导重视教学情况。重点突出院长本人身体力行抓教学的工作情况,学院做了什么、怎么做。
2.教学改革创新情况。重点突出院长本人如何推进学院教学改革创新,尤其是落实基层教学组织规范建设、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等工作要求的情况,以及具有学院自身特点的教学创新探索。
3.教学条件保障情况。在梳理学院各专业生均教学经费投入、教学用房面积情况及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教学设施建设情况基础上,重点突出在现有条件下,学院如何谋划、筹措、整合现有资源,创设条件,提高资源利用率,保证教学需要。
4.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教学师资配备、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教研和交流活动组织、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等情况。
5.教学评价情况。完善学生学业评价,实施教学督导,开展教师教学同行评价等情况。
6.教学工作成效情况。完成年度教学目标任务具体指标情况。还有学院学生对教学的评价,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情况等。该模块请以数据为支撑进行说明。
7.存在问题分析情况。本学院年度教学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考虑等情况。
三、述职方式
学院院长教学述职评议采用书面述职与会议述职相结合的形式。书面述职报告要求围绕2016年工作,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措施具体,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
四、述职测评
2016年,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进行现场述职评议,其余5个单位进行书面述职。
现场述职评议时,将邀请教授代表、学生代表、校教学督导专家及各学院院长参加,进行现场测评。测评根据述职内容7个方面,每项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四档予以评定。
书面述职的学院由参会者会后根据书面述职材料,进行测评。年度述职测评后,由教务处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并向参评单位进行全面通报。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学校院长年度教学述职评议工作,按照院长全面负责教学的要求,切实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学院的根本任务,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学院院长教学述职评议情况将纳入学校各单位部门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2016年学校年度院长教学述职报告(2016年度)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学校教务处。联系人:陈方帆,联系电话:86613549,邮箱: 343923883@qq.com。
教务处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