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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调整结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2-03-02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调整完善基层业务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浙中医大党委发〔201835号)精神,经各教学单位推荐并公示,教务处审核,现将新一轮基层教学组织调整结果公布。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基层教学组织一览表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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