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结合“本科专业审核性评估”的要求,学校定于11月7日—11月18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教师遵守教学基本工作规范、教学文档、教学进度、教学效果,以“课堂教学质量”为主题的教研活动,学院(部)领导和督导组成员听课,以及学生上课出勤、学习纪律和学习效果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学院(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随堂听课,抽查教学文档,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学生随堂评教等方式,重点检查教风学风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内涵建设、座谈会信息收集等学院二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为了解学生对通识课程设置等情况,做好学生的通识课程问卷调查工作。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抓住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学院(部)领导、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要深入教学一线,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并将座谈会召开时间、地点随实施计划一并上报教务处以备查。
3.学院(部)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重点要明确在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4.学院认真组织好通识课程设置问卷调查工作,在11月21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开展的实施计划、《期中教学工作检查表》、《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总结表》,学院(部)领导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等纸质材料和电子稿,以及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等纸质材料交到教务处。
联系人:吴李菲 地 点:行政楼64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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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4日